未成年人单独跟团出境或者跟随法定监护人之一出境时,有的国家特别是欧盟各国要求不同行的双方法定监

护人或不同行的另一方法定监护人办理出行同意声明(委托)公证。
出行同意声明(委托)书公证资料:
1.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;
2.被监护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,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
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;
3.监护人的结婚证(夫妻离婚的,提供结婚证与离婚证);
4.若监护人双方均不同行,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;
5.被监护人的出生证明。可以根据自身情况,从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中任选其一:
①由户籍地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出生证明信;
②如果您以前办理过出生公证,可以提供原出生公证书;
③《出生医学证明》;
④《独生子女证》;(如果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或《独生子女证》内容缺项、涂改、填写字迹不一致,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或《独生子女证》不能作为唯一证据使用,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)。
6.如被监护人未能提供出生证明的,需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证明(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无
需提供),非婚生子女还需提供亲子鉴定书;
7.出行同意声明文书。不同国家对格式要求有所不同,请向旅行社或该国使馆咨询。
如未提供,则公证处按通用版本办理。
8.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,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。
公证时间一般为1-5个工作日,公证前期务必要把资料准备齐全,才能确保公证员审核时顺利通过,能更快的
拿到公证书,如出现资料不齐全遗漏出错等情况,则得补充资料,公证时间会延长。